【蒙逊】清欢

原本打算清明发的拖到现在才写完,质量还很差。

两个活了一千八百年的老妖精的故事。








事实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陆逊几乎从没吃过辣。


要不是那日一时兴起想吃冒菜,吕蒙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会是陆逊生平第一次吃川菜。
“平常菜品里的辣椒充其量只算是调味料,更何况我觉得没人会带一个看上去就不属于会吃辣范畴的南方人去吃川菜。”
陆逊咬字清晰:南方。
吕蒙于是不合时宜地想起很多很多很多年前的某日,或许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天气,陆逊操一口温软吴语敛袖拱手静静地闯入他的世界,从此那些读来齿颊生香的音节牵绊他的魂灵一千八百年。他大抵最喜欢听陆逊说苏州话,吴地方言总让人筋骨酥软,似要沉溺在秦淮河两岸夜夜不熄的灯火里。

外卖餐盒盖被掀开,登时辣椒的气味直冲上人天灵盖。陆逊瞧着汤上厚厚一层红油,说:“子明,我们可能对川菜店的‘微辣’有什么误解。”
的确有很大的误解。起初两人还能正襟危坐神态自若,过不多时便都面色泛红被辣得直哈气。碰巧餐厅吊灯的风扇坏了,二人就只好在正午的高温中挥汗如雨吃着冒菜痛并快乐着。
几天后陆逊从外头回家,把门一甩就冲吕蒙气鼓鼓地抱怨:“我在外面吃粉,居然有人说我重口味——我不过加了点辣椒而已!”
吕蒙将人捞过来顺毛,问:“你加了多少?”
“也就……一勺?”陆逊歪头想了想,回答道。
好家伙,吕蒙暗自咋舌。“这……加那么多你不觉得辣吗?”
陆逊把头歪向另一边:“还好吧,没上次吃的冒菜辣。”
“可你明明那次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陆逊耸肩,“突然发现辣椒挺好吃的。”
吕蒙一时语塞。
打那以后陆逊就在吃辣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八头牛都拉不回。真不知是那冒菜有什么奇异的魔力还是陆逊骨子里本就有苏杭人少有的吃辣基因,吕蒙每回给陆逊做川湘菜都如是想,同时对陆逊日益胜过自己的耐辣度表示不服。


鱼头对半切开浸在红澄澄的辣椒油里,上面撒一层红艳艳的剁椒。充满胶原蛋白的鱼皮下吸透了红油的肥美鱼肉泛着诱人的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陆逊嗜鱼。而当初吴军中不止一次有兵士撞见吕将军私下亲自烹鱼。鱼头肉中小刺不少,可陆逊动动嘴便把口中鱼肉里头的刺悉数挑了个干净,技艺之纯熟活脱脱一只修炼出人形的九命猫妖。
等吕蒙拾掇好厨房出来吃饭,碗里的鱼已经快垒得和陆逊面前的鱼刺堆一般高。餐桌前的人抬头看他算是招呼过,又举箸伸向盘中。陆逊手指微颤,挑下一块鱼肉接着收手送入口中,脊背挺得笔直。他握筷取位本就偏高,而又快又准如白鹤捕食般的动作总难免让人注意到那双手。

陆逊的手极好看,吕蒙一向是这么认为的,骨节分明,手指纤长,一双天生用于抚琴的手。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似乎都不曾见过陆逊弹琴,甚至连暗夜掩映下伴随吐息颤抖的脆弱的指尖为他所见的次数也远多于此。
细细想来那时见得最多的也许是陆逊弈棋的手。难得清闲的日子里两人静坐对弈一整日是常有的事。陆逊习惯于将棋子在指尖把玩再落子,久而久之吕蒙竟也能从不同的动作中猜出几分他的心境,譬如胸有成竹的时候棋子只会停留片刻;长考之后棋子停留的时间会略长,但落子多半是笃定的云云。棋盘前的陆逊已然颇有几分日后类似场景中为人所称道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风范,但彼时的他大概从未料到命数会难测至此,诸多情态也只是自然流露。被逼至绝路左手会微攥成拳,指甲一下下地划过掌心,然而面上还是静水一般。少见的不安像是这块温润的玉上的几点瑕疵,在吕蒙看来倒真实而可爱。
他又思忖按理陆逊该是通晓音律的。虽比不得号称拥有绝对音准的周公瑾,但陆逊平日里对于音乐显然要比吕蒙敏感得多——比方说他曾经在夏夜拉着吕蒙研究了整整四十分钟的广场舞配乐,还险些被拉去加入中年妇女的舞队之中,那可实在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回忆。


所以吕蒙听见那点微弱的歌声时并不惊讶。小男孩弹奏家中禁绝已久的吉他对太奶奶唱起记忆中的歌谣,陆逊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慢慢地哼着那支歌的旋律。
他轻声唱,请记住我。
他唱,直到我再次拥抱你。


“还能和家人团聚啊……挺好的。”陆逊把下巴搁在屈起的膝盖上,声音有些哑,“被遗忘才是最终的死亡吗……”
吕蒙揉了把他的头发:“给你的祭品大概够我们再活个一千年——你也不看看现在这些小姑娘多喜欢你,嗯?芳心纵火犯?”
陆逊就笑了,打开在头顶作乱的手:“成了吧,说得好像她们不喜欢你似的。让我想想都怎么说的,‘白衣渡江’‘国士之量’……”
“停停停,你可不要逼我把她们夸你的话念出来。”
陆逊瘪瘪嘴,垂了眼帘,又道:“其实很多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一千年前的那些事。有时候会感觉跟这个时代挺格格不入的——虽然我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但是……”他环抱双膝,偏过头看向吕蒙,微光中双眸宝石般发亮。

“我是何其有幸,还能和你一起看到我们的理想实现的那天。”


“在想什么?”陆逊在吕蒙眼前挥手,企图拉回他的注意力。
“我在想其他人会不会和我们一样,只是彼此暂时没有碰面罢了。”
“得,那怕不是咱俩都得被刘玄德和关云长追杀,还是算了。”陆逊挑眉耸肩。
吕蒙猛地捉住陆逊的右手。被握住的手掌心与指腹光滑,没了曾经常日搦管和执剑留下的茧。
他缓慢而用力地用双手握住那只手。以这样的身份和样貌生活真的太久了,吕蒙想,以致于那些事实都被自我麻痹似的藏了起来,到现在一揭开便钻心的疼。
陆逊很是奇怪:“我的手有什么问题吗?”
“我只是觉得可惜。”吕蒙一字一句道,“可惜我不曾见到你转战荆襄,不曾见到夷陵的七百里火光,不曾见到石亭大胜。”可惜我没有机会陪伴你更长的岁月,徒留你一人寂寂前行。
陆逊将左手覆上吕蒙的右手,双眸炯炯。“没什么好可惜的。”他说,“来者犹可追。”



是啊,来者犹可追,吕蒙想。无论以何种容貌与身份存在于这世间,他所爱的灵魂自一千八百年前便不曾改变,而一千八百年来陆伯言独此一份,再没有第二个了。



“你我皆凡人”,他记起这句话。就算是英雄也有喜怒哀乐儿女情长,更何况抛掉了家国重责的他们与他人本无不同,也有七情六欲也会生老病死。如今他们不过是最普通的普通人,过着最平淡无奇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吕蒙只是吕蒙,陆逊只是陆逊。他们相知,相爱。他们肌肤相亲,灵肉相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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